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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說明摘自中時電子報:
自從兩稅合一以後,在綜所稅申報中,股利所得不再適用二十七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免稅優惠。雖然不能再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,但股利中含有抵稅權,這項抵稅權,可以直接扣抵納稅人申報綜所稅時的應納稅額。
實際上,兩稅合一制度,是對投資行為減稅,允許企業繳納的營所稅,可轉為股東抵稅權,扣抵股東應納的綜所稅,其中減稅的原理,是消除了重複課稅。
例如,假設公司稅前盈餘一百元,適用二五%營所稅,繳了二十五元營所稅,剩下七十五元,分配給股東,假設股東適用四○%稅率,股東須再三○元的稅款,在兩稅合一前,總稅負就是五十五元;但兩稅合一下,營所稅可以做為股東的抵稅權,因此,此例中,股東取得所得為七十五元加上二十五元抵稅權,總額為一百元,適用四○%稅率,須繳四○元,但因有二十五元抵稅權,因此,只要補繳十五元,合計總稅負為四○元。
因此,須注意的是,在兩稅合一制度下,股東所取得的抵稅權,也須列為股東的所得課稅,所以,納稅人有投資股票獲得股利,在股利憑單中,有三項數字,即股利總額、可扣抵稅額(即抵稅權)、股利淨額等,填報股利的營利所得時,須填股利總額的數字,而可扣抵稅額,則可直接拿去扣抵應納的綜所稅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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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今年中鋼股利為例,每千股配現金1400元+15股股票,其稅額抵扣比例為24.17%,故其股利總額、可扣抵稅額(即抵稅權)、股利淨額為:
1400 + 15*10(每股均以10元計) = 1550 (股利淨額--即你實際取得的股利)
1550 * 24.17% = 375 (可扣抵稅額即抵稅權)
1550 + 375 = 1925 (股利總額)
可扣抵稅額375元就可直接拿去扣抵應納的綜所稅款,就這麼簡單。
每一家公司的稅額抵扣比例不同,同一家公司不同年度的稅額抵扣比例也會有差異,例如中鋼去年是29.38%,今年則降為24.17%,這跟該公司年度獲利來源ˋ投資抵減....有關係,一般而言電子股的稅額抵扣比例較低(電子買賣業例外),產業股較高。
P.S.
1.有些上市上櫃公司的股利發放通知書會列出股利總額、可扣抵稅額(即抵稅權)、股利淨額,請仔細查閱。
2.因兩稅合一制係自八十七年度起實施,如配發的股利中屬其八十六年度(含)以前盈餘,則不適用兩稅合一,而繼續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規定。
例如:國泰金控今年的股利即有部分來自八十六年度(含)以前盈餘,故當你明年報稅時,記得將這部分所得填入個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內。
3.老頑童的老朋友今年去當報稅義工時,發現"股利所得"是納稅人主要報錯稅的原因之一,故在此特別說明。
4.這是小財而已,股票的差價比較好賺啦!不是嗎?
祝大家發大財,老頑童發小財ccc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