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內容是節錄自提摩西.維克(Timothy P. Vick)「價值投資法」一書,P.189-P.191。僅供個人留底「思考」之用,在未進一步實際驗證前,請勿隨意應用於實際操作;萬一真的出問題了也不要找老頑童,請找作者提摩西.維克或始作俑者葛拉漢先生算帳即可。^_^..........其實還是非常非常歡迎根據內容提出問題,以及你的看法啦。
「平均盈餘法」(預估未來盈餘的四種方法之一)
在證券分析一書中,葛拉漢概述預估(未來盈餘)所運用的「平均盈餘法」(average-earnings)。他說未來盈餘的基礎在於最近盈餘的平均。例如,將公司過去七年到十年的年盈餘予以平均。葛拉漢還進一步建議,絕不應買進本益比高於16倍的股票。在當時,葛拉漢的方法十分適當,因為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是景氣循環股,很少有像今天成長性產業存在。他的概念運用在航空公司、鋼鐵廠、石油公司、汽車公司、重機械公司等景氣循環股最適當,這些公司的盈餘通常會隨經濟景氣而(明顯)波動。
「平均盈餘法」的有效性在於景氣循環股少有長期的成長趨勢。這些公司往往會出現幾年的盈餘獲利,然後在經濟走下坡時出現虧損,下次景氣擴張時,盈餘再度揚升,甚至創下新高;緊接著在蕭條時又從雲端跌落。長期下來,盈餘的走勢可能向海浪一樣。
平均過去盈餘的主要優點是能對景氣循環股進行符合現實的評估,避免在盈餘成長上出現越看越好的陷阱。通常,投資人會在盈餘見頂時,搶進景氣循環股,還以為未來的盈餘會再創新高。使用平均法,投資人就不會為當前的成長支付太高的股價;另外一個好處是,投資人不必去預測經濟的波動,因為平均法已經為投資人完成預測。重點則在於選擇的時間基礎,要長得足以包含完整的經濟循環,或盈餘的高峰與低谷。
在例三中,1996年與1997年創下歷史新高的盈餘,可能誘使投資人支付高額的溢價。但1990與1991年,該公司連續損失的歷史紀錄卻顯示,投資人不應相信公司會維持當前的盈餘水準。葛拉漢會使用每股盈餘1.05元為基礎來預測未來的盈餘,而且很可能不會在高於17美元的價位買進該股票。然而,成長型投資人可能會被1997年的盈餘所誤導,而願意以每股30元以上的價位買進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「平均盈餘法」僅適用於景氣循環股。它會嚴重低估成長股的「內在價值」,尤其是已有銷售與盈餘增長紀錄的公司。如果我們對穩定成長的公司使用「平均盈餘法」,將低估公司「內在價值」而讓投資人忽略掉這支股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