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最後由 艾斯 於 2016/05/15 21:36:33 編輯
這樣基本面分析還有意義嗎?
因為看到的數據都可能是假的!
光洋科做假帳 17日下櫃
光洋科董事馬堅勇昨(13)日表示,前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李賀以不當會計做法,遞延公司累計損失,已向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自首。為此,櫃買中心昨日對光洋科作出下櫃處分,包括普通股股票暨以其為標的之認購(售)權證,將自17日起,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。
櫃買中心表示,光洋科接連在兩次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時,都未能釐清員工盜賣黃金的相關疑點,已祭出變更交易方法的處分,又因公司高層坦承有不當的會計做法,情節重大而有應停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必要。櫃買中心曾派員要求公司提供帳冊查核,也都未獲具體說明。
光洋昨天在櫃買中心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,代理發言人黃啟峰表示,陳李賀、財務及會計主管暨發言人陳裕明及監察人陳美玲,已於昨天中午向調查處自首,並提出辭呈。陳李賀坦承,在任職期間,因公司新產品開發不順利、非避險原料大跌、員工舞弊等因素,導致公司營運不彰。原希望藉由存貨及外幣避險及套利交易彌補虧損,惟仍不足以補足缺口,因此以不當會計做法,遞延公司累計虧損約17億元。
黃啟峰表示,陳李賀坦言因未依會計原則要求的規定,保守認列釕、銦等貴重金屬存貨的跌價損失,這部分損失約11億元。
換言之,光洋科繼日前公布員工盜賣黃金,已提列5億元損失,加上櫃買中心認為光洋科還有5億元的未入帳負債,昨天又多出28億元損失。黃啟峰表示,5億元的未入帳負債,包含在上述17億元中,因此,新增的損失為23億元。
由於陳李賀自2011年起開始即已進行不當會計做法,這些損失要列在那一年,目前仍待會計師查核後,決定那一年的財報要重編。
不過,光洋科的原委任會計師事務所,日前已主動終止委任,因此,新增的損失要如何認列,仍待光洋科找到繼任會計師後,才能進行精確查核與認列。
(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 記者何佩儒、朱美宙/台北報導)
2016/05/14 光洋科董座去職,坦承不法
【時報-台北電】光洋科(1785)昨日驚傳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李賀、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暨發言人陳裕明以及監察人陳美玲三人,於該日中午向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自首,隨即提出辭呈,另還爆出尚有23億元損失待清查、認列,財務黑洞愈來愈大。
經陳李賀初步清查,透過不當會計作法,遞延公司累積損失約新臺幣17億元;另未依會計原則要求的規定,保守認列釕、銦貴重金屬存貨之跌價損失,計約新臺幣11億元,合計28億元。此外,櫃買中心13日公告光洋科普通股股票暨以其為標的之認購(售)權證,自下周二(5月17日)起,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。
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記者鄭淑芳、林燦澤/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