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行政院院長陳冲宣布明年基本工資的時薪將調整到109元,但月薪部分卻要在「GDP連續兩季在3%以上,或失業率連續兩個月4%以下」才調整到19047。其實這樣的邏輯似乎沒有什麼不妥,但是我們要的是公平的待遇,政府官員的薪資難道不用GDP去計算嗎?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政府官員基本的觀念都不懂??當社會貧富嚴重失衡時,大官們還再研究怎麼給工資才能對企業有所交代,那麼領老百姓所貢獻的薪水,怎麼給老百姓交代??
越來越多的不公平已經使得民眾開始不信任政府存在的機能,不過在政府無感的做為下,老百姓也對薪資開始感到無感,為了爭取109元這樣少的錢,或許沒必要跟政府唱反調,這樣的逆來順受變成台灣百姓的常態,今天看到一則新聞:失業爸爸到警局借錢吃飯!帳戶只剩56元!!我看到時並不驚訝,只是想到每個月無感領著高薪的政府官員,才是讓我感到驚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