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晶因應1.57億美元ECB到期 4成現金償還 6成重設價格轉換
2009/06/09 22:07 鉅亨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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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鉅亨網記者葉小慧 台北】 DRAM 大廠力晶 5346(TW) 因應 1.57 億美元海外 可轉換公司債到期,今 (9) 日宣布將在6 月 26 日股東 會中取得股東同意重設轉換價後,向 ECB 持有人發出正 式轉換債券邀請書, ECB 持有人每 1000 美元將可收取 400 美元現金,以及重設後價格相當於 600 美元的普通 股。
力晶 6 月 17 日將有一筆 1.58 億美元的 ECB 到 期,目前未償還金額約 1.57 億美元,折合新台幣約 51 億元;力晶今年第 1 季底為止,手上現金仍有 52 億元,不過在業務改現金交易後,預估手上現金不足以 完全支應 ECB 需求,力晶委託花旗環球進行規劃和協 商,方案今日正式出爐。
力晶計畫在 6 月 26 日舉行的股東常會中,取得 股東批准後,向下重設該筆到期債券的轉換價格 (原轉 換價新台幣 20.17 元),重設後轉換價格將使該筆債券 每 1000 美元本金轉換後之普通股市值相當於 600 美 元,債券持有人可收取的全部對價,包括轉換款項的現 金給付,加上依新重設後轉換價格轉換所取得之股份的 市值,相當於本金 1000 美元。
力晶 9 日收盤價為 4.1 元。力晶指出,假設以現 在股票市價為價格重設依據,該筆債券全部轉換後的股 份總數,將是力晶普通股過去 3 個月的每日平均交易 量的 4 倍。
力晶並強調,為求債券償債方案順利進行,目前已 和債權銀行達成共識,將允許本轉換債券邀請書所需資 金的動支。實際資金動用須待多數債權銀行取得其內部 最終審批程序後確定。
力晶表示,如果債券持有人同意轉換邀請條款,須 在邀請轉換的到期日前,提交轉換通知以及轉換債券給 紐約銀行。只有提交有效的轉換通知書的債券持有人才 得獲取轉換款項。債券持有人有效提交轉換通知書的轉 換日,為 2009 年 6 月 29 日。
力晶邀請轉換實施的先決條件,將需要獲得相當於 債券未償還本金額的 90% 之最低參與率、多數債權銀 行取得內部最終批准、主管機關的意見,以及股東在股 東常會就執行轉換價格重設機制的批准。




